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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更修法 花敬群:讓不可預測風險能受控
發稿時間:2017/12/25 19:24最新更新:2017/12/25 19:24

(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)立法院將審查都更條例修正草案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天表示,這次修法褒大於貶,讓不可預測的風險能受控;對不同意戶的拆遷,設3加1道防線把關民眾權益,也能落實計畫執行。

行政院院會11月通過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未來只要有一人不同意都更,就要舉辦強制聽證,如果經3道程序仍無法解決爭議時,政府可代為拆遷。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為27日將逐條審查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舉行公聽會,花敬群會中表示,都更條例從民國87年立法以來,歷經8次修法,但實務上面臨欠缺信任、政府沒設置爭議協商平台、審議程序冗長、誘因不足等議題,需全面修訂才能有效解決問題,希望透過修法改進都更執行機制,加速推動都更。

他說,都更是公共事務,解決問題是政府要擔起來的責任。都更長期衍生很多困境,導致大家不信任,修法透過明確容積獎勵、程序簡化都做重大調整,希望讓不可預測的風險能慢慢受控,從都更案件提出、核定到實施,「可以看到盡頭」。

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副理事長謝欽宗表示,內政部應邀法務部、司法院溝通,對不同意的都更戶一定要有機制或機構,讓政府最後可代為拆除,這對同意戶才公平,否則還是裹足不前,「一個不同意戶就讓你無法推動」,一定要有法案,有公平、公開機制。

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說,較有爭議的「強拆」部分,大法官在709號解釋中明確指出多數決合憲,都更條例中也有調整同意比例,「在多數決條件下,強拆就是有必要」,樂見條文更細緻化可執行,相信是符合目前執行上的必要。

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,行政部門著力在程序明確、效率提升等技術面上更多精進,但在「為什麼要都更?」等都更正當性、必要性部分,條例上還需要更強化。10612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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