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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: 都市更新有那些處理方式?
A :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四條規定,都市更新處理方式,分為三種:

1. 重建: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原有建築物,重新建築,住宅安置,改進區內公共建設,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。
2. 整建:係指改建、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,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。
3. 維護:係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,改進區內公共設施、以保持其良好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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